生活資訊


Working permit

工作許可證-申請條件

申請條件

持有研習中文簽證,在本中心就讀每週15小時的華語課,且就讀時間滿6個月以上之外籍學員

 

應備文件

1.學生證影本、在學證明書

2.ARC (工作許可證申請期間必須在ARC居留效期內)

3.就讀本中心華語課程6個月以上的成績證明,轉學生未滿一年者,須附上原就讀學校之成績證明

4.有效期間之護照影本

5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 應至少提出下列證明文件之一) :  

(1)財力無法繼續維持學業及生活之具體證明文件,例如印有餘額的存簿照片

(2)就讀學校之教學研究單位須外國留學生協助參與工作之證明文件

(3)與本身修習課程有關, 須從事校外實習之證明文件

※除寒暑假外,每週工作時數最長20小時

※本中心不提供非研習中文簽證的工作許可證申請方式,非研習中文簽證之學員若要申請工作許可證,請參考外交部之簽證規範